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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东方赛区-火热报名

第三次举办东方市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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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自贸海南,众创东方 

、大赛时间 

2021年6月至7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方市农业农村局、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东方市乡村振兴局、东方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海南青年创业互联网平台 见上端海报

(二)组委会 

1.成立大赛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成员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大赛组委会的决议,组织大赛的实施工作。 

3.组委会下设专家组,由具有相关经验的创业导师、企业家、专家组成,在组委会办公室协调下,负责制定赛事规则,进行赛事评审。 

四、参赛对象和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在东方市创业的各类经济组织均可报名参赛(包括计划在东方市落地的项目)。参赛主体可以是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尤其鼓励返乡青年、入乡人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创业者参赛。 

参赛项目有明确的产品或服务,有清晰的商业模式,有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参赛主体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经营内容应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产业发展需要,结合东方市的市情和产业特点,具有可落地性。 

(三)报名条件 

1.参赛主体为返乡创业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截至2021年5月31日在海南省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商事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 

2.项目符合东方市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鼓励高新技术、旅游、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项目参赛。 

3.参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每一参赛主体限报一个参赛项目。参赛代表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第一创始人委托的核心成员。 

(四)参赛主体须能够配合组委会采集资料,走访现场,如实提供各项数据,团队成员能以普通话到大赛现场进行答辩。 

(五)以往在海南省级各类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在东方市创业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五、比赛和评奖分组 

1.乡村振兴组。参赛主体为投身乡村振兴的返乡入乡创业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以发展乡村产业经济、带动就业、提高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项目适合在东方落地开展,紧密结合东方实际情况,对发展乡村产业经济和提高农民收入有明显作用,对带动当地群众创富和就业有积极影响。 

2.综合组。具有较好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发展前景,在东方市开展的项目均可参赛。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1.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赛事通知中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发送至邮箱(hizhenxing@126.com)。 

2. 报名材料暂送到东方市创业孵化基地办公室(东方大道北九龙路17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25599282 15248980701。 

(二)报名材料 

参赛企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赛报名表》。 

其中:乡村振兴组、综合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5日;退役军人有意愿参加的需在6月25日前报名,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七、赛程 

(一)宣传、报名和资格审核(6月) 

1.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提升大赛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 鼓励各乡镇政府、各单位、各社会团体,积极推荐企业、合作社、返乡创业者、入乡人员、退役军人、创业青年等报名参赛。 

3.报名过程中,大赛组委会将委托执行机构对所有报名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和资格确认,并通知确认参赛、参评资格。 

(二)初评和辅导(6月) 

组织专业评委,对报名参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初评,根据项目计划书、远程视频通讯或现场走访,逐个进行情况了解,评出综合组、乡村振兴组若干项目进入复赛,并进行赛前辅导。 

(三)复赛和决赛(7月) 

1.复赛。采取模拟市场竞争模式,根据参赛者竞争和选择的结果,淘汰一定比例的项目,胜出的项目参加决赛。 

2.决赛。组织专业评委,对晋级的企业和团队进行评审,按大赛规则评出各组获奖项目。 

(四)推报参加省赛 

根据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的要求,在本赛报名项目中,按照择优原则和从高至低的顺序,推报项目参加省级比赛。 

八、奖励与扶持 

除省赛总金额380万元的奖金以外,东方赛区另设奖金如下:

(一)奖项和奖金 

1.乡村振兴组。设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税前金额,以下同);二等奖2名,奖金各1.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6千元。 

2.综合组。设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税前金额,以下同);二等奖2名,奖金各1.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6千元;优秀奖3名,奖金各3千元。 

3.组织奖。对在大赛组织过程中单位设立,对于帮助创业者获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评比,评出组织奖3个,颁发证书、奖牌。 

4.举行大赛颁奖仪式(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二)资源对接 

1.渠道对接和品牌推介。推介获奖项目对接市场渠道、参加展会;获奖项目可使用“东方市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行品牌宣传,帮助获奖创业者进一步提升竞争力。 

2.创业辅导。有专业创业辅导机构为获奖项目提供为期6个月的创业辅导,协助梳理商业模式、对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顾问。 

(三)政策扶持 

1.创业贷款。针对本次大赛获奖项目,经评估符合政策和条件的,协助办理无抵押创业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给予贴息。 

2.创业孵化。获奖项目优先入驻东方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享受各项政策性扶持。 

九、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提交的报名材料,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次修改。 

(二)若参赛企业、项目、团队或成员有不符合报名资质情况,比赛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破坏赛风赛纪行为,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三)参加初赛、决赛的企业和团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应在成绩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调查处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四)大赛组委会保留对大赛规则修订的权利,并拥有对大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东方赛区预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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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官方网址:http://124.225.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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